新四军的军工生产领导机关。1941年2月在苏北盐城县岗门镇(今盐城市龙岗镇)成立。部长韩振纪,副部长吴师孟、孙象涵、喻嵩岳。军工部设工务、材料、总务、人事科,并辖7个工厂:1厂为机械加工厂,2厂为手榴弹厂,3厂为子弹厂,4厂为铸造厂,5厂为零件厂,6厂为木工厂,7厂为修械厂。各厂的主要任务是制造地雷、手榴弹,翻造枪弹,修理枪械,研制迫击炮弹等。1941年8月,由于日军“扫荡”,工厂受到损失,军部机关调整,决定撤销军工部,设备、人员就近分配到第1、第2、第3师。新四军军工部的时间虽短,但为后来各师成立军工部与完成军工保障任务奠定了基础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