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称“中国共产党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新四军分会”。中共在新四军的最高集体领导机构。以中共中央军委派出机构的形式出现。1937年12月14日,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由项英、陈毅、张鼎丞、曾山、黄道5人组成,项英任主席,陈毅任副主席。不久,项英根据新四军由南方8省红军游击队组建而成的实际情况,提出新四军军分会由项英、陈毅、周子昆、傅秋涛、张鼎丞、刘英、高敬亭、谭余保、曾山9人组成,项英、陈毅、周子昆为常委,项英任书记,陈毅任副书记。1940年秋,增补饶漱石为委员。皖南事变以后,根据1941年3月27日中共中央书记处电示和5月22日陈毅、刘少奇发布的通令,新四军军分会(此后又称中共中央军委华中分会)由刘少奇、陈毅、张云逸、邓子恢、赖传珠组成,刘少奇任书记。1942年3月,刘少奇回中央工作,陈毅代理军分会书记。1945年2月24日,中共中央决定撤销新四军军分会,将中共中央华中局扩大为12人组成,以陈毅、饶漱石、张云逸、曾山、赖传珠5人为常委,直接实施对新四军的领导。 |